学生毕业时仅因外语综合能力方面而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者,可从毕(结)业之日起至入学起六年(高职升本科毕业生三年)内参加相关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且提出补授学士学位申请:
1.工业工程(物流管理方向)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参加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(简称J.Test)且成绩折合为百分制不低于50分;
2.英语专业学生参加“专业八级统测”成绩不低于50分(满分100分);
3.日语专业学生通过日语N2及其以上级别的日语能力测试(JLPT)考试或参加实用日本语鉴定考试(简称J.Test)且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级别。
4. 其他非外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(PETS-3)笔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(满分100分)。
自入学之日起,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六年(高职升本科毕业生三年)内未取得学士学位者,一律不再补授学位。
学校每年于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学士学位申请者名单,请及时关注门户网站相关通知,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院提交补授申请。